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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管理,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赫利森(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所有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内部转运、贮存、委托利用及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管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谁产生、谁负责”、“过程管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确保所有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合规、安全的处理处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负责人(第一责任人)

姓名:赵晓宇

职责:

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环境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批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的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

确保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财力、物力)以保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发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时,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 技术负责人(管理责任人)

姓名:张赟星

职责:

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和技术工作。

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本制度及其他固体废物管理规程。

负责组织对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废有机溶剂)进行准确鉴别和分类,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废物代码。

负责与绿渠(厦门)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单位的对接、合同签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等工作,确保委托处置流程合法合规。

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及应急处理的培训。

负责组织对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定期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生产车间/产生部门职责

 

源头减量责任: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加强设备管理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分类收集责任:严格按照技术负责人指导的要求,对不同种类、特性的废物(尤其是不同种类的废有机溶剂)进行分类收集,使用规范的容器和标签,严禁混合存放性质不相容的废物。

产生台账责任:准确、及时地记录本部门固体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时间等信息。

 

第七条 贮存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间)的日常管理,确保“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有效。

负责废物入库、出库的登记、核对与交接,填写《危险废物贮存台账》。

负责检查贮存设施及应急装备的完好性,保持贮存场所的整洁与安全。

发现泄漏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并采取初步应急措施。

 

第三章 全过程管理要求

第八条 产生与分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必须从产生源头进行分类。

所有废物盛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材质与废物特性相容,容器上必须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清晰填写废物名称、主要成分、危险特性、产生日期、产生部门等信息。

 

第九条 收集与内部转运

 

收集过程应防止洒落、泄漏和挥发,避免二次污染。

车间内部转运至贮存库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选择合理路线,轻拿轻放,确保安全。

 

第十条 贮存管理

 

公司设置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其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的要求。

贮存库内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区、分类存放,并设有明显的分区标识。

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详细记录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出库日期、接收单位等信息,台账保存不少于10年。

 

定期对贮存库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委托利用与处置

 

所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给具备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目前公司合作的单位为:绿渠(厦门)环保有限公司。

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通过“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如实填写、运行电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由持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确保运输安全。

保留与绿渠(厦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处理合同、资质证明、所有转移联单副本及接收凭证,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四章 应急管理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

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救援措施及人员分工。

 

第十三条 应急措施

贮存库及产生区域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如吸附棉、沙土、灭火器、收集桶、防护用品等。

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等意外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技术负责人(张赟星)和公司负责人(赵晓宇),启动应急预案。

 

第五章 培训与监督

第十四条 人员培训

由技术负责人(张赟星)组织,定期对涉及固体废物管理的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危险特性、安全防护、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

技术负责人(张赟星)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对固体废物管理全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公司负责人(赵晓宇)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七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赫利森(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赫利森(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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